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设立“共享法庭” 让群众畅享司法便利
6月30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与雁塔区金融办举行“共享法庭”雁塔区金融办服务站揭牌仪式。这是雁塔区人民法院成立的第5个“共享法庭”。
什么是“共享法庭”?它能解决哪些问题?这是“共享法庭”建立后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
据了解,“共享法庭”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通过简单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委托调的工作方法,在不投入新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用司法专业化力量促进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在物理空间和人员配置共享的基础上实现社会调解资源的大共享。
雁塔区人民法院通过整合优势资源、畅通融合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做到法院吹哨网格报到、网格吹哨法院报到,以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努力形成纵横联动的治理格局,打造了一批特色“共享法庭+”品牌集群。目前,除金融“共享法庭”外,雁塔区人民法院还联合雁塔区物业协会设立全省首个“共享法庭”,联合高新区妇联在全省首创家事纠纷“共享法庭”,联合雁塔区文旅局设立“共享法庭”文旅局服务站,联合雁塔区卫健局设立“共享法庭”卫健局服务站,着力为有司法需求的群众提供“多、快、好、省”的诉讼服务。
雁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说:“我们将最大限度凝聚优势资源,通过建立‘共享法庭’加强府院联动,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搭建群众家门口的‘最小法治单元’。”
“你们垃圾清运不及时,去年暖气也不热,我们业主凭什么交物业费?”
“你说的垃圾清运问题我们已经改进了,暖气管道我们也及时进行了疏通,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们都一一落实整改了。”
6月20日上午,“共享法庭”雁塔区物业协会服务站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20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社区工作人员、部分居民及相关媒体等参加旁听。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现场旁听人员进行交流互动,围绕物业费、公共费用分摊等问题现场答疑解惑。针对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不到位等问题,建议企业深入倾听业主意见建议,主动认领问题清单,提高服务质量。
旁听人员对法院将庭审搬到“家门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此举既方便业主了解案情,又可以让群众学习庭审规则、法律知识,与司法进行零距离接触。
雁塔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充分利用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优势,依托街道办、妇联等基层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协会等社会组织,不断丰富“共享法庭”服务内容,深化源头治理,探索构建社会、法庭共同解纷机制,打造诉源治理良性互动体系。
5月20日,在雁塔区家事纠纷“共享法庭”里,一对夫妻解决了困扰彼此两年多的矛盾纠纷。
陈先生与谢女士是一对夫妻,婚后双方时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夫妻关系不断恶化。陈先生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谢女士希望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时隔一年之后,陈先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影路法庭通过案情研判,决定将案件材料转至家事纠纷“共享法庭”处理,并邀请双方家庭所在地的高新区妇联进行调解。
受理案件后,妇联工作人员通过多次细致沟通、耐心劝解,促使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快速、妥善处理了这起矛盾纠纷。最终,由雁塔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和平分手,各自回归正常生活。
截至目前,雁塔区人民法院已委派调解纠纷近3000件,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件,服务群众近600人次。该院依托已建立的14个“无讼社(园)区”,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打造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驿站,创新做法获得社会各界好评,“小法庭”正逐步彰显出“大作为”。
“我们强化协同协作,积极与街道办、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联动,用共建共治共享‘大合唱’代替法院‘独角戏’,有效释放基层治理‘倍增效应’,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李云峰说。
(记者 梁爽 通讯员 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