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西安市碑林区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碑林建设的重要内容,立足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渗透力和影响力,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格局,盘活普法队伍力量,激活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开拓“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法治文化载体,让法治文化更加鲜活、更接地气、更好传播。

法景融合,打造法治文化“新阵地”

“很久没来兴庆宫公园了,没想到公园东南角有这么大的变化,‘法治广场’这个创意好,让大家在逛公园的过程中可以学习法律知识。”12月18日,退休教师周女士在游览公园时感慨道。

近期,在兴庆宫公园的东南角有了新变化:耳熟能详的法治古语朗朗上口,融合唐文化和法治元素的雕塑与自然美景遥相辉映,还有备受游客青睐的法治主题凉亭、座椅……前来散步游玩的市民,被无处不在的“法”元素深深吸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

“兴庆宫公园是很多西安人儿时的回忆,近年来也完成了整修提升,碑林区司法局在与公园方进行沟通后,采用唐文化元素和法治文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在依托公园原有游览步道、绿化景观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法治主题,设置法治文化雕塑、法治宣传标牌、法治宣传展板等,赋予公园法治文化活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说道。

近年来,碑林区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深度挖掘辖区文化特色,依托公园、围墙、社区广场、橱窗、雕塑等载体,综合采用文字、漫画、标语等多种形式,打造内容更丰富、含义更广泛、效果更佳的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目前,碑林区拥有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街墙16个,法治文化宣传栏500个,打造了一批集法治文化熏陶、休闲娱乐观赏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法治文化阵地。

拓宽渠道,创新普法宣传“新载体”

在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碑林区沿街LED屏、商场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和宣传片,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利用LED屏开展普法宣传,是碑林区加强全区社会面法治宣传的举措之一。

近年来,碑林区充分利用沿街商铺、市政设施、市场商场、地标性建筑等各类场所的LED显示屏,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日期投放法治宣传标语、宣传片等,将法治宣传内容更形象、更生动、更立体地展现在群众眼前,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在线上,碑林区司法局打造了以“法治碑林”为引领,集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为主体,横连部门、纵贯社区、覆盖全区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开设了“法治碑林一周集锦”“以案说法”“追剧普法”“新法速递”等多个栏目,发布普法文章、视频1万余条(部),阅读量达5000余万人次。“法治碑林”微博、公众号长期位列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先后两次获评“全国十大司法行政系统微博”。碑林区司法局组建司法局融媒体工作室,开通了“碑小司来咧”视频号、“法治碑林”直播间,开设了“法治大家谈”视频栏目,目前已拍摄20余期,多渠道讲好新时代碑林法治故事、传播好碑林法治声音。

突出特色,塑造法治碑林“新品牌”

12月1日,由碑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办的碑林区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发布仪式在钟楼广场隆重举行。发布仪式现场还有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和全区各单位的普法宣传点,让群众在享受视听盛宴中接受法律熏陶,在轻松愉悦中增强法治意识。

截至目前,碑林区“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三届,先后被《西部法制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日报》等多家省市媒体关注报道,投票界面全网累计阅读量破20万,参与投票人数15万余人,是陕西首家区县级举办的“双十”评选活动,成为碑林区特有的法治文化名片。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碑林区司法局组建碑林区“法治文艺小分队”,在全区8个街道开设“法律服务便民集市”、在全区98个社区创立“社区法律学堂”……同时,全区各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涌现出“暖心警务会客厅”、“永宁春晓”未检工作室、“碑法之声”普法宣讲团、“法伴成长 向阳花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小葵花”直播间等一大批具有碑林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形成了全区总动员齐发力,不断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领域和维度,助力精准普法浸润民心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