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探索建立轻罪治理新机制
为增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探索“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新路径,以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委社会治理办会签了《对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依法拟作相对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规定被不起诉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检察机关联系社会治理办,由社会治理办联系相关街道办组织开展公益服务。
据悉,目前灞桥区检察院已向辖区内4个街道办移送近30人次参加法律法规宣传、社区卫生清洁等公益服务,服务总时长800余小时,服务评价均为优秀,该机制在基层社区取得了良好反响。据了解,该机制的建立运行,是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的有益探索,同时推进了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相融合,也加强了对轻罪犯罪嫌疑人的再教育,通过引导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服务进行教化规劝,鼓励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改,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敬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