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寒送暖 司法解忧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引镇人民法庭,是4万多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2月7日,沐浴着冬日阳光,记者来到了引镇法庭。这里比城区温度低几摄氏度,感觉更冷一点儿。法庭院子里种了一些花草树木,几棵常青树上还存留着积雪。

说起基层法庭的特色,人少案多是绕不开的话题。“随着几年来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我们法庭形成了‘两位法官+两位法官助理+书记员’紧密配合的工作模式,各个环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庭长王爱茹介绍。

正说着,一名当事人拿着一面锦旗来到法庭,表达对法官的感谢,锦旗上写着“公正执法有效率 亲民廉洁高作风”。“多亏了你们帮我们企业解决了难题,这下好了,收到了货款,我们也能安心过年了!”当事人开心地说。一时间,欢笑声充盈在法庭里。

经询问,该企业涉及一起标的额5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王爱茹在前期对纠纷进行了调解,后续又跟进履行进度,关心着案件每一步进展,最终促使案结事了,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了保障。

该案被告公司在承建某市干线公路项目时,与原告公司先后签订了“水泥稳定碎石买卖合同”及“沥青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原告为案涉项目供应货物。合同签订后,原告即按约向被告履行供货义务,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485万余元一直未支付。而且,原告向被告交付了投标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20万元,被告亦未按时向原告履行退还义务。

由于这起案件标的额较大,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王爱茹先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因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王爱茹秉承着调解优先,力争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耐心向被告释法析理,从双方合作长远发展到诚信经营对企业信誉的重要性向当事人进行剖析。在王爱茹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分两次将剩余货款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共507万余元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告结清。

调解书生效后,王爱茹又在约定时间之前积极督促被告主动履行义务,并及时同原告代理人核实情况,确保调解协议履行完毕,避免发生执行案件,最终促成案结事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一直坚持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对于涉企案件,进行释法析理,能调尽调,助力涉企纠纷化解提质增速,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王爱茹说。

在法官干警的集体努力下,近年来,引镇法庭各项指标均位列全院前列,并获得西安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记者 杨扬夏子;通讯员 林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