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不停歇 检察履职筑防线

“经过梳理现有证据,我们认为邓某某、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符合逮捕条件,必须尽快抓捕。”5月20日,在提前介入阶段,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中重点予以明确。

2024年3月,张某驾车从西安出发到达四川省某市与邓某某商议毒品交易事宜。谈妥后,邓某某从刘某处购买冰毒卖给张某。张某在驾车返回西安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从其身上及驾驶车辆上查获毒品30余克。经鉴定,所送检材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通过全面梳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相关的电子证据、物证、书证等,认为张某、邓某某、刘某已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实现对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临潼区检察院本着以案查案的原则,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明确侦查方向、取证重点,配合公安机关打源头、破网络、堵通道。自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毒品犯罪案件69件74人。

除此之外,临潼区检察院走访辖区部分快递门店,对落实寄递行业安全经营责任进行了随机检查。联合法院、公安召集京东、顺丰、“三通一达”等10余家快递公司负责人,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暨国际禁毒日法治宣讲活动。

从提升毒品犯罪治理体系的新要求出发,临潼区检察院主动参与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一方面,及时研判毒品犯罪动态,掌握新特点、新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毒品犯罪问题科学、全面、系统治理。撰写的《毒品犯罪呈现三个特点亟须各方消除毒品治理薄弱环节》等文章被上级检察机关刊发。另一方面,针对“上头电子烟”、寄递安全、特殊涉毒群体等多次开展专题调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利用禁毒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契机,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变单向普法为多元普法,形成禁毒工作全社会参与的群防群治合力。

“2024年4月,由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临潼中学合作共建的临潼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成启用。整个基地面积600余平方米,在‘风雨歧途,骊雨之殇’展厅专设禁毒专区,陈列毒品模型20余类。”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军权说,在检察官的带领下体验式参观法治教育基地,通过观看禁毒短片、毒品科普讲解等形式,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薛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