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王敏因在少年审判工作领域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让每一朵花儿都向阳
1月2日,寒风凛冽。一阵敲门声,打破了西安市高陵区某小区一户人家的安静。叩门的是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敏和两名书记员。
“案子虽然了结了,但涉案的是一名未成年男孩。我想着过来回访一下,看看孩子的状态。”王敏告诉记者,去年11月,这户人家13岁的男孩骑电动自行车逆行,迎面撞上了一位61岁的老人,导致老人多处骨折。老人告到法院,要求男孩家承担近20万元的赔偿。最终,在法院多次调解下,老人表示谅解,并在赔偿款上进行了一定让步,可10多万元的赔偿对这个本不富足的家庭来说还是压力不小,也让男孩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负担。
“每个人都会犯错,犯了错就必须要勇敢承担责任。但是,绝对不能因为一次错误就一蹶不振……”和男孩并肩坐在沙发上,王敏轻拍着孩子的脊背,温声细语地劝导着。直到看到孩子眼里的阴霾不再那么浓重、低着的头慢慢抬起来,王敏才舒了口气。
随后,王敏又将孩子母亲拉到一旁,叮嘱其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依法认真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职责。
送王敏离开的时候,这位母亲再一次紧紧握住了王敏的手,就像案件调解成功那天一样。她说:“以前光想着法官就是办案子的,现在看来,咱的法官可不只是办案子。”
“不只是办案子”,是这位母亲的质朴评价,也是王敏自己对少年审判工作的独特体会。
在王敏看来,少年审判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个特殊领域——情、理、法碰撞最为直接和激烈,一起案子牵系的往往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而是一个孩子的未来、一个家庭的希望,甚至还会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赖。因此,从业多年,每每碰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王敏总是会多想一下、多做一些,既让公平正义不蒙尘,也让更多孩子感受到关怀。
2021年,高陵区人民法院组建少年审判团队,王敏被任命为该团队负责人。自此,她便带着同事在一次次对失足少年的“判”与“罚”中,彰显司法公正;在一次次的教育、感化、挽救中,传递法治温情。
“作为法官,我会严格依照法律裁判每一起案件,但作为少年审判的法官,宣判只是一个环节,我还需要关注孩子为什么会犯罪,考虑如何让他们真心改过,不再重蹈覆辙,并且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王敏说,未成年人犯罪,很多时候在于未成年人自身法治观念的淡薄以及家庭教育的缺失,因此,除了开庭审判,他们更多的工作常常在案卷之外,了解案情、组织调解、进行回访、开展普法宣传等。
如今,在王敏和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下,高陵区人民法院已形成“1+1+11”的网格式少年审判工作格局——1个专门审判法庭、1个“法护未”工作室,以及11个设置在社区、学校、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妇女儿童保护站的少年法庭巡回工作站。“法护未”是高陵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最亮眼的品牌。
“‘法护未’是我们专门设计的一个标识,结合了古代神兽獬豸的形象和咱陕西兵马俑等文化元素,一方面是为了彰显我们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坚定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理念,另一方面,想通过这样憨厚可爱的形象,拉近未成年人和法律的距离。”王敏介绍,他们将“法护未”的形象制作成玩偶、贴纸等,在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及与涉案未成年人沟通过程中,作为礼物赠送给孩子,借“法护未”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更多未成年人心中。
“因为有了‘法护未’,我们的普法活动特别受欢迎,人气可高了。”王敏笑着说。
其实,受欢迎的是“法护未”,更是高陵区人民法院对少年审判的那份用心。
联动高陵区教育局等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活动,运用“黑板报+宣传栏”方式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廊,结合孩子们的兴趣点编写生动有趣的法治课程并送进校园;与高陵区妇联等协同开展家教指导,积极总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并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王敏和同事努力将少年审判的触角往前延伸,只为将青少年权益的保护网织得更密一些,让每一朵花儿都向着阳光成长。
去年是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王敏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需要做的事还有很多。”面对荣誉,王敏说,“我们做得多一些,走弯路的孩子就能少一些。”
1月3日,王敏带着书记员,又一次走进校园,在高陵区第四中学榆楚校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阳光下,孩子们簇拥在王敏身旁,法治的种子在稚嫩的心田扎根、发芽……(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