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悔 奋力绽放检察芳华 ——记“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梁美亚同志
在2021年陕西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宝鸡市陇县检察院梁美亚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梁美亚,女,中共党员,宝鸡市陇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14年,梁美亚通过陕西省政法干警定向委培考试,进入武汉大学进行为期两年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习。顺利毕业后,于2017年9月正式进入宝鸡市陇县检察院工作,从事检察工作四年来,她先后在案管办、第一检察部工作。无论在哪个部门从事何种工作,她都认真负责,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寻找自己的价值存在感,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进院以来,她先后荣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优秀共产党员、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笔耕不缀,勤于专研
参加工作以后,她从不放松学习,养成了每天看报、看专刊的习惯。同时,作为院里唯一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她充分发挥特长,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理论结合实际,积极撰写宣传信息、调研文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查阅大量文献,为撰写调研文章打下基础。先后在《比较法研究》《西部法制报》《宝鸡日报》《宝鸡检察》以及中国法制西部网、西部法制传媒网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60余篇,发表检察理论调研文章30余篇。撰写的《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检察机关分案机制研究》荣获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改革与实务发展”理论研讨会优秀重点调研课题。撰写的《检察指导性案例应用研究》和《认罪认罚轻微罪案件合理适用酌定不起诉机制研究》分别被陕西省法学会和宝鸡市法学会列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立项课题,现均已顺利结项完成。撰写的《指导性案例检察实务与研究》荣获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以爱之名 呵护成长
身为一名母亲的她,见不得孩子们受半点委屈。因此,她一方面致力于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认识错误,引导罪错孩子更好地回归社会,另一方面积极热心投入法治进校园等普法活动,以实际行动用检察蓝为孩子们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在辅助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关爱、帮教每个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涉罪未成年人一个重新绽放的机会。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她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其父母关系冷漠,李某某说父母不管他,其父母说管不住儿子。为最大限度地挽救犯罪嫌疑人,她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了解到双方之间的交流、沟通不畅等问题及原因,鼓励犯罪嫌疑人汲取教训、改过自新,了解父母的不易和对他的关爱,并建议其父母改进教育监护方式,尊重孩子,多倾听,慢慢改善亲子关系,并最终对李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面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她总是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倾听他们诉说内心的烦恼,把他们引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同时,她积极投身于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工作,用爱和信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线上线下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强制报告制度宣讲、开学第一讲、陇检法治小课堂等形式,增强未成年人自护能力和法治意识。每次法治进校园,她都会提前和学校老师沟通好授课主题和内容,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准备讲课稿,她研发的课程《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宝鸡市检察机关“开学第一讲”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课程。
勇于挑战,争先创优
她把每一个新任务新工作都当成锻炼提升自我的机会,梁美亚常说:“年轻的时候应该多吃苦,要珍惜每一次锻炼的机会,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飞跃”。她先后参加了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和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无论是准备案管业务竞赛还是准备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她都全力以赴,不仅不会因为自己从事案管工作和未检工作时间短而气馁,相反,因为经验缺乏,她比任何人都努力,从全面查找复习资料到向有竞赛经验的同事请教,从工作之余的加点复习到下班后在家的孜孜不倦,她都一如既往,只为抓住一切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存在。在她的心里,干任何工作,只要做了,都要尽全力做到最好。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和“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于有挑战能提升自我的事情,她都会积极去做。在她的认知世界里,人只有不断的挑战自我、争先创优,才能无愧于自己,无悔于自己的青春。
她说,青春只有在奋斗中才能吐露芳华,只要路的方向是对的,就不要在乎路途的艰辛和遥远。她虽然扎根检察岗位不算太久,但她始终严格自律、恪尽职守,以饱满的热情对待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着一名新时代检察干警的使命和担当,奋力绽放属于自己的检察芳华。
(宝鸡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