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宝鸡扶风检察:司法救助 情暖双节
9月17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永权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召公镇西张村村委会,举行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20000元。
本次司法救助对象系扶风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父母亲。2011年12月10日13时35分,被告人胡某某喝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将行走的胡某甲与胡某乙撞飞在地,造成一死一残。案发后,被告赔偿死亡补偿金10万元以及部分医疗费。因被害人父母亲均系残疾人,无劳动能力,胡某甲受伤后无自理能力,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也是村上的低保户,故向扶风县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扶风县检察院办案人员通过前往村委会、家中等地走访调查核实,积极帮助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由于其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应当予以救助。该院根据上级检察院安排,在双节来临之际,将党的关怀和检察温情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被害人家属也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今年来,扶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司法救助作用,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于贫困户家庭,做到应救尽救,应帮尽帮,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扶风县检察院 张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