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建立案件管理质量体系
为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了以案件质量管理为中心,案件动态跟踪、案件督查、干警执法档案、案件评比四项工作制度为依托的“1+4”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对案件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层层把关、全面督查、定级评优,确保案件办理不出错、不违规。
该院以案件管理系统和案卡登记管理系统为平台,对案件办理流程实行全程跟踪,确保每个执法环节得到有效监控;实施《案件汇报讨论制度》,对拟撤案、不捕、不诉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讨论,确保案件正确处理。该院以法律监督网为支撑,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外部监督。
该院对全院各业务条线所办案件进行督查,建立“每案必查、每案全查”的案件督查制度,对督查情况实行一案一表,详细记载督查情况及案件质量等级。该院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考察干部、晋级晋职、评优评先的依据。
该院修订《办案干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承办人对案件质量负终身责任制。该院将执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每年开展一次案件评优活动,督促干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