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宝鸡渭滨检察落实“七号检察建议” 守卫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2019年7月16日,某公司职员唐某来明知他人贩卖毒品,受人指使接收他人通过某快递邮寄的毒品,并将该毒品存放在上海市某小区楼下的四个快递柜内,后将取件码发送给他人。购毒人员从他人处取得取件码后,从其中一个快递柜中取得毒品。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其他快递柜中查获出剩余毒品疑似物3包。经鉴定,上述毒品疑似物重4.53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随着邮政业的迅猛发展,寄递安全防控难度也在加大,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

由于大多数快递行业配送门槛较低,导致成功配送的涉案寄递物品种类繁多,案件涉及领域广泛。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领域,其中常见罪名类型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类,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居民身份证件类、贩卖毒品犯罪等。涉案物品包括毒品、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假烟、假酒、假药等伪劣商品,假国家机关证件、假居民身份证件等其他特殊种类物品。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相关部门。一场维护寄递安全的“保卫战”悄然打响。检察建议发出后,国家邮政局对落实检察建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近日,国家邮政局正式向最高检书面回复了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相关情况,并推出了一系列完善管理的举措。

宝鸡渭滨检察院也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考察作业流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探索与辖区内各监管部门及物流企业联动工作模式,进一步建立常态化联络合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共筑寄递“安全墙”。

渭滨检察提醒各位快递员朋友,在收取快递时一定要查看发件人的身份证件,开箱检视物品,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枪支或组装零件等违禁物品,请第一时间举报。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请积极与“检察蓝”同行,加入监督队伍,共同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