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化纠纷 助力治理现代化
“太感谢了,以前只知道出事要找法院,这次司法所给我帮了大忙……”
“麻烦了,我也解了心里疙瘩……”
7月20日,一起交通事故在曹家湾司法所和天成司法所的联合调处下,双方握手言和圆满化解,消散了在场所有人的忧愁...
7月11日早上,宝鸡市陇县曹家湾镇三联村村民王某匆匆来司法所咨询,要找律师打官司。原来6月13日,石某(天成镇村民)驾驶共享电动车沿县城西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香乡阁”羊肉泡馍店门前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经过住院治疗,王某现在是想要对方赔偿自己损失费。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司法员详细查看他带来的相关资料,听取王某诉求,依照交通事故认定书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向王某做了详细说明,核算相关费用,并向王某宣传司法所也可以调解,调解协议与法院调解书效力一样,而且更省时间。在司法所认真、专业的办事态度下,王某打消疑虑,同意由司法所调处。
次日,曹家湾司法所立即与石某所在镇的天成司法所协调,了解对方态度,协调处理事宜,商定调处时间及地点等,最终此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今年来,曹家湾以“有问必答,有诉即办”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及镇村人民调解员职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权益保障通道,快速有效处理辖区大型交通事故纠纷、农民工欠薪等各类疑难纠纷10余件,涉及金额40余万,以实际行动有效普及了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助力乡村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