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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好司法保障“协奏曲” ——宝鸡陇县检察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纪实

“检察机关不但为我们公司挽回了损失,还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谢谢你们!”这是陇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积极退赃退赔后,被害人对承办检察官说的一番话。这也是该院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次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格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安全隐患,立足职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百姓利益,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彰显了检察担当。

汇聚合力 加强综合治理

陇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强化多方协作联动,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案件侦查、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联合出台工作协作实施意见等方法,协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办理马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案过程中,案件发回重审后,该院及时成立专案组,通过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对案件事实逐一进行核实。调取新的证据后,该院再次对案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对马某某等3人作出有罪判决,伸张了社会正义。

该院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信息等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截至目前,该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6件、法律文书12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1条。

严防隐患 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吴某某采用非法手段欺压百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该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补充收集关键性证据,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该院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组织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9件(次),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该院严防社会治安风险,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4件82人,提起公诉117件151人;积极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加强源头预防,结合司法办案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40余次,举办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通过网上普法宣传、法治夏令营、“开学第一课”等形式,该院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及时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

服务至上 保护公共利益

该院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据了解,该院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坚决惩治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转型发展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院不断深化公共利益保护,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国有财产监管、维护土地出让秩序等方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1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42份,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3份。

在办理杨某失火案时,该院通过审查,发现杨某的行为导致森林火灾,损害了公共利益,遂及时提起公诉附带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令杨某公开道歉并履行补植复绿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补植费用9.7万元,有力保护了生态环境。围绕公共安全领域,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针对部分窨井盖破损、松动及窨井与路面凹凸不平等安全隐患,组织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召开听证会。针对县城境内“小黄车”乱停乱放、随意行驶、严重超载等影响城市正常交通环境的情形,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形成了保护公共利益合力。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陈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