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宝鸡市陇县公安局牢筑生态保护屏障
“我们制作了十表一书一台账,包括涉林、涉及野生动物的案件线索移交登记表、辖区工作分析台账等,实现了生态领域的覆盖式监管。”8月17日,陇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赵永生向在八渡森林派出所国有八渡林场生态警务室参观的同行介绍道。
陇县地处六盘山余脉关山北麓,系陕西省五大林区之一,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陆生脊椎动物达170余种,国家级保护动植物金钱豹、林麝、朱鹮及关山红豆杉、芍兰等20余种,是关中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陇县公安局设立生态警长,打造“六员三网”,牢筑生态保护屏障。
“我们专门成立了生态警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兼任县级生态警务总警长,派出所所长任镇级生态警长,生态警务室的民警、辅警和警务助理为生态警长。按照山系、水系、景区划分网格,建成生态警务室6个,下设生态警务工作站18个,配备生态警长72名,设立党员先锋岗12个,落实办公场地,统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规章制度,将生态警务工作推上规范化运行轨道。”陇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窦军红说。
陇县公安以12个党员先锋岗为依托,通过生态警长履行“六大员”职责,构建“三张网”,全力护绿水、守青山。履行“巡逻员+防范员”职责,绘制六大生态区监管一览图,组织村组干部、护林员、信息员、网格员四支力量,建立日常联合巡防机制,建成生态区基础数据智慧防范模型,构筑“巡防管控网”,实现天上地下一体管;履行“联络员+战斗员”职责,协调联动县级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日常沟通、集中研判四项机制,依托刑侦、法制、食药环等警种优势,推动建立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同步上案机制,构筑“联勤联打网”;履行“宣传员+服务员”职责,借力警民联系微信群、群团及民间文娱组织,开展护林(动植物)宣传、服务群众等工作,构筑“为民服务网”。为确保生态警务工作走深走实,陇县公安制定出台了《陇县设立“生态警长”实施“生态警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行刑衔接、警种联动、联席会商、工作规范、纪律要求、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等文件规定10余件。
陇县公安局八渡森林派出所教导员、生态警长曹鹏说:“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我们联合林业部门深入开展了涉林、涉野生动植物领域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先后召开联席会议4次,联合林业、防火等部门,动员村组干部、网格员及群众300余人次,先后开展联合巡防21次,步行历程810余公里,排查整改隐患31处,制止偷土盗沙等轻微破坏生态环境行为5起,处罚违法人员4名。”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张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