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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236机制”助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近期,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36机制”及工作亮点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桐辉在调研报告《“大调解”的机制、功能及各地要点与亮点——基层治理转型的努力》一文中作为经典案例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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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以“搭建两个平台,突出三调联动,落实六大保障”为抓手,探索形成了凤县矛盾纠纷多元解“236”机制,搭建“统揽指挥平台”,聚合“多元化解平台”,坚持人民调解优先,注重行政调解推动,强调司法调解保障,强化组织、队伍、资金、制度、服务、考核六大保障,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凤县模式”,打造独具凤县特色的“枫桥经验”,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经验在宝鸡全市推广。

近年来,凤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县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为保障矛盾纠纷化解中心高效运行,制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工作流程》《审理司法确认案件工作规定》等多项制度,实行周研判、月例会制度,定期讨论、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同时制定考核办法,将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全县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36”机制,有效破解了“诉访分离分不清、诉调对接接不通、三调联动联不上、多元协作谁牵头”的顽症,极大助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凤县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块金字招牌。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委政法委指导下,对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进行优化提升,将县信访局整体搬迁入驻,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股、县综治中心常驻,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约驻,做实“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受理”的工作新格局。同时,在9个镇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形成更加完整的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网络,努力打造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36机制“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