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暖人心

近日,宝鸡岐山法院蔡家坡人民法庭通过上门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暖心便民的服务举措,获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点赞。

2022年4月,被告武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他人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事后,原告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进行了赔付,并取得对被告武某相应责任的追偿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孟子钰及时联系沟通,得知武某患有严重的听觉障碍,且因年迈出行不便,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孟子钰来到武某所在村的村委会,耐心细致地给武某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武某现场给付了赔偿款,原告保险公司申请撤诉。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下一步,岐山法院将继续坚持柔性司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全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