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协小平台” 办案有能量——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6月20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石油社区以“守好钱袋子、保护幸福家”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结合办理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危害后果,引导社区居民提高防骗能力。“非法集资犯罪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我们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守好百姓的‘钱袋子’。”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说。

近年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和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中的协作配合,与公安金台分局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自2022年1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办案与监督并重、配合与协作并重的举措,通过建章立制、信息共享等方式,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为保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促进公安机关高效开展侦查工作,2023年4月,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金台分局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领导小组,会签了《检警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对案件会商等程序作出规范性要求,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常驻+轮驻”方式,指派员额检察官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依托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对公安机关每个月受理案件进行检查,定期对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中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施法律监督。在发现立案(撤案)监督线索、纠正违法线索时,检察官及时与民警进行沟通,交换意见,有效提升侦查监督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发现监督线索5件,其中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提出纠正违法等监督意见44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同堂培训、检警联席会议、法律大讲堂等形式进行沟通交流,将证据标准传导给侦查机关,从个案出发,引导类案证据的搜集和固定;对案件中疑难问题、证据标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展开交流,对涉及的焦点问题达成共识,在执法中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办案理念、统一执法尺度,细化办案标准,形成打击合力。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召开检警联席会议,解决了共性问题。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原则,通过繁简分流,对案件是否需要完善取证等简易案件,由轮值检察官在案件事实和现有证据材料基础上,直接口头答复侦查人员;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依法搜集、固定证据。该院及时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取证方向、研讨案件定性、制定取证方案等,确保关键证据不灭失,最大限度提高办案质效,形成检警双方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该院共提供法律咨询指导35次,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疑难复杂案件5次。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理念、密切协作,进一步凝聚检警工作合力,让监督更有力、让协作更有效,切实提升了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蕾 谢辰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