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检察院构建一体保护格局 汇法治之力护航猕猴桃产业
“眉县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在保护猕猴桃产业发展方面有机制、有措施,在保护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方面建立了法律监督模型。我为他们的努力和付出点赞!”10月13日,在眉县检察院召开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宝鸡市人大代表、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刘宁娟说。
眉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全力保护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为眉县群众致富增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眉县检察院与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促进猕猴桃产业发展机制。该院还制定了服务保障猕猴桃产业发展18条措施,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形成“打击犯罪+监督履职+支持起诉+知识产权保护”一体保护格局,助力产业健康发展。
眉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签订了服务猕猴桃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协议,在猕猴桃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选派两名干警担任园区法律服务专员。眉县检察院还结合猕猴桃产业园区企业发展需求,印制了《服务企业发展法律手册》《企业发展风险提示手册》,并根据猕猴桃生长节点,组织干警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以案释法,提升群众防骗防盗意识。眉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破坏猕猴桃产业发展、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
在办理董某某、王某某等人涉嫌制售假化肥案件中,眉县检察院为群众挽回损失100余万元。针对办理案件时发现的问题,该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化肥市场专项整治。5月猕猴桃施肥季,县市场监管局对12家化肥零售点进行了抽检,抽检合格率达100%。
眉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监督,对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全面巡查,清查虚假宣传、未经授权盗用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等问题。该院还构建了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对违法使用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的商铺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从源头上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此外,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对全县66家规模较大的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电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发现多家企业存在套用、滥用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整治、规范使用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对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企业取消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使用权限。
针对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管理机制不健全、电商企业虚假宣传等问题,眉县检察院形成了《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现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路径探析》调研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推动保护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守护好让农民致富的猕猴桃产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们将持续保护猕猴桃产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办好为民实事。”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