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让检察之力融入平安之治
“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平安对咱老百姓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近日,在陇县检察院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现场,前来咨询民事纠纷问题的王某对检察干警说。
近年来,陇县检察院坚持把平安创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83件95人,同比下降12.6%,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强化监督履职,参与基层治理
今年10月,陇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进行研讨交流,会签了《适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办理规定(试行)》,为适用速裁程序办案按下了“快捷键”。同时,该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紧盯行业监管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持续推进诉源治理。
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后,在社区矫正期间私自外出,违反了相关规定。在巡回检察中,陇县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后,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收监意见书,将李某及时收监交付执行。
今年7月,围绕社区矫正工作,陇县检察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谈话询问、发放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了监督巡回检察,逐一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与31名在矫、解矫人员谈话,发放调查问卷40余份。巡回检察结束后,该院及时形成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向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集中反馈,并提出常态化整改意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该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确保检察工作成效。
纾解“急难愁盼”,维护和谐稳定
2021年6月,赵某等3人在王某承建的某工程项目上从事焊接工作。施工结束后,王某一直未向赵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陇县检察院获悉线索后,进行了调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上门开展简易听证,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经法院调解,最终王某与赵某等人达成协议,并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
今年以来,陇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在保障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民事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通过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帮助群众追索赡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共计6万余元。
陇县检察院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干警在县城广场、镇(街道)、帮扶村开展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单(册)12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0余次。该院在新媒体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通过解析典型案例,普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检察服务走进群众生活。
优化检察服务,彰显为民担当
今年7月至8月,在防汛关键时期,陇县检察院通过驻村工作队摸排、检察长实地走访调研,全面掌握帮扶村防汛工作重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为确保汛期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检察保障。
陇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巡河执法,摸排涉案线索。针对辖区河道内乱堆、乱采、乱建等影响防汛安全的情况,该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份,全力守护汛期河道排洪安全。
陇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双进”工作,通过对接、融入、线上连接等方式,实现检察机关与全县10个乡镇(街道)、104个村(社区)三级视频直连全覆盖,打造群众“家门口”“掌心里”的检察服务平台。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开展检察“双进”工作,已接待群众来访50人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3件,开展释法说理15次,所有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我们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全力以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从信访源头‘控增量’的预期目标。”陇县检察院检察长谭少芳说。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魏文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