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生态卫士 守护美丽家园——宝鸡市太白县人民法院推动环境保护综述
“在此我诚恳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增强法治观念,做守法公民。”近期,一则道歉信在宝鸡市太白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原来,鞠某携带钓鱼竿、鱼饵等工具,在太白湑水河水生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暨大熊猫国家公园宝鸡片区内,钓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秦岭细鳞鲑,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引导公众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达到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保护治理的双重目的,太白县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告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
“一尾细鳞鲑长不盈尺,但有人却认为是山野小鱼,保护意识不强。”2023年12月28日,太白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负责人李华介绍,道歉判决的执行进一步扩大了普法效果,有利于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这是太白法院肩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使命,勇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卫士的生动写照。
聚焦主责主业 助力绿色发展
为守护一方绿水青山,太白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成立了专门的团队。2017年以来,全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3件,判决被告人60人,其中既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也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案件。在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小型水电站整治和河道治理等工作中,太白法院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在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兼顾了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法院积极处理旅游项目建设形成的环境治理等相关案件,有力规范了秦岭范围建设开发活动。”太白县秦岭办负责人说。
2021年4月,石头河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村民张某,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同意他人在其承包的林地内砍伐林木。太白法院依法对张某等判处刑罚,并组织调解,最终被告人张某等赔偿生态修复费共2660元。随后,太白法院监督林业部门对损坏林地进行修复,使该案的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环保宣传 共护美丽家园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太白县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长。野生动物闯入居民区和机关单位的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太白法院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和居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对闯入的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助,促使周边环境呈现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日益显现。
2023年11月8日,太白法院干警走进太白县黄凤山小学,开展秦岭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向师生们介绍了太白县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展示了太白法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单”。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法院干警们引导学生们了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帮助他们从小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太白法院还成立了青年法官干警法治服务小分队,定期联合公安、司法、林业等部门,深入辖区村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法治宣传活动;在街道、集市等设置专题宣传展板,集中展示收缴的“电猫”等犯罪工具,让更多群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开展多方联动 凝聚环保合力
位于太白县境内的黄柏塬景区以水秀山奇著称,与其共处太洋公路一线的汉中华阳景区,也是游客争相打卡的热门景点。
依托黄柏塬和汉中华阳景区,太白法院与洋县人民法院联合建立旅游纠纷协作化解机制,有效嵌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相关职能,实行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合力化解沿线旅游纠纷,共担生态保护责任,形成保护秦岭合力。
太白法院还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桃川管护站、太白河管护站、白云管护站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动建立区域合作共治机制,及时审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和因野生动物保护产生的山林土地纠纷,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宣传,强化秦岭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与源头治理。
2023年8月,太白法院联合太白县林业局等单位成立太白县秦岭高山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了宣传教育、生态实践、生态修复等相关板块,建立了协作机制。立足该基地,太白法院开展法治教育宣传12次,投入修复资金3万元,协同林业部门种植花草25万平方米、复耕土地4.08公顷,切实保护辖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