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网络代骂”赚钱?罚!一网民被陇县警方依法处理
代购、代驾、代跑腿……这些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代服务”既能提高生活质量,又促进了就业。然而,近年来在网络上出现的“代骂”服务,以语言文字伤害他人尊严、权益,滋生了网络暴力,不仅影响恶劣,还可能触碰法律底线。
案情简介
近期,宝鸡市陇县公安局在巡查中发现,某用户在一些新媒体平台发布“专业骂人”“嘴替”等有偿“定制骂人服务”,报价5-50元不等。民警通过侦查,很快确定了违法嫌疑人王某,并依法将其传唤。经询问,王某上网时发现以挂单侮辱、诽谤他人来营利的帖子,认为通过这个方式赚钱比较轻松,在明知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想通过此方式获利。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王某从事“嘴替”骂人累计获利200余元,约成18单。陇县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并现场注销了相关从事违法活动的社交账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安机关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杜绝网络暴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任何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