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岐山县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常抓长治 常态长效
近年来,宝鸡市岐山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巩固拓展成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抓思想认识,在政治站位上全面提升
岐山县把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年度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岐山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等文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岐山县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查考评,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深入镇、部门开展指导督查,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检查同推进,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抓线索核查,在办案攻坚上全面提效
岐山县建立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交反馈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推动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案件信息通报、工作会商研判制度。同时,岐山县建立了案件线索倒查翻查工作机制,对2021年以来省市交办的线索、审结的涉恶案件等进行全面核查,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重点线索和案件查深查透、不留死角。
岐山县地处关中腹地,境内分布渭河、石头河、麦李河等诸多河流,砂石资源丰富。2023年5月,岐山县扫黑办接群众反映,有团伙在某村河道周边挖砂。根据线索,岐山县扫黑办组织相关单位深挖彻查,成功打掉一个破坏河流生态环境及耕地资源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4年不等。
岐山县始终坚持“稳、准、狠”,持续保持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共破获九类涉恶案件24起,抓获嫌疑人80人,刑拘44人,逮捕27人,移送起诉13案6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227万余元。对在侦的行业领域重点案件,公安机关主动邀请法院、检察院共同研判,指导案件侦办,确保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
抓行业整治,在“除病去疴”上全面提速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五丈原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流动人口管理薄弱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岐山县扫黑办多次协调蔡家坡镇在五丈原召开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推进会,重点整治310国道、商贸集市等区域乱点乱象,着力解决五丈原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重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相关单位共发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册、手提袋等1万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300余次,查处310国道两侧违停车辆1200余辆,查处违规经营的小旅馆20余家,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此外,岐山县不断巩固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成效,持续开展了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行业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针对教育行业,岐山县对非法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停办非法机构5所,对教师资质不达标的8所校外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公安、住建等部门定期对城区学校周边的摊点、乱停车辆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非法摊点30余处,破获违法犯罪案件2起。针对金融放贷行业,岐山县分阶段督促农商银行、长银村镇银行化解存量不良,制定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方案,已分两批完成涉案资金清退工作,切实维护了涉案群体合法权益。市场流通行业受理消费投诉588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30.75万元。
自行业整治开展以来,岐山县已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等涉网络类刑事案件126起,抓获嫌疑人316人,止付、冻结涉案资金3627万余元;破获非法采矿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逮捕14人,移送起诉6案16人。
抓机制运行,在长效常治上全面提质
岐山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了摸排、研判、侦办、起诉、审理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并在一系列工作制度基础上,征求各镇、各成员单位意见,凝聚共识。岐山县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了“1+N”长效机制体系,有力推动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不断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岐山县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大“三长”沟通、小“三长”衔接,对重点案件、疑难问题、罪名认定、黑恶性质等问题进行研究会商;全面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对侦办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发送“三书一函”,跟进提示提醒,确保彻底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此外,岐山县不断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举办系列专题讲座研讨交流2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岐山县在线上依托政法新媒体矩阵开展专题宣传,在线下通过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宣传册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