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检察机关建立命案家庭关怀机制

4月25日,宝鸡市检察院制定印发《命案家庭关怀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办理婚姻家庭矛盾等引发重大刑事案件问题,建立命案家庭关怀机制,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社会治理。

是明确命案家庭关怀机制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对因案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庭和犯罪嫌疑人家庭,依法开展多元救助、风险防范、社会治理工作,修复受损社会关系,预防化解因命案产生的信访矛盾和次生犯罪,防范再生“案生仇”“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是明确命案家庭关怀机制启动程序和具体情形

《实施办法》要求,刑事检察部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命案过程中,同步审查涉案家庭因案导致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主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实施办法》明确启动命案家庭关怀程序的情形,即案件超过追诉时效或者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的近亲属或其赡养、抚养、扶养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犯罪致被害人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因被害人过错引发的命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造成以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家庭陷入生活困难,且可能引发双方矛盾加深、存在复仇风险的;因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命案,犯罪导致其他家庭成员生活困难,且被害方家庭其他近亲属不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是规定命案家庭关怀的主要方式和工作责任

《实施办法》强调,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命案家庭及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等,做好相关情况调查核实,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及时救助。结合命案家庭实际,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组织,综合运用经济救助、生活安置、入学就业、心理干预等方式,开展多元救助。调查了解命案背后深层次原因,全面、充分听取当事双方意见,有针对性对被害人家属开展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并在案件办结后开展跟踪回访。《实施办法》要求,检察官结合办理命案,聚焦家庭、婚恋、邻里、债务等重点领域,分析根源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市县两级院将命案办理过程中同步开展风险防范、线索移送、救助帮扶、社会治理等工作逐步纳入检察官考核,促进落实命案家庭司法保护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