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陈仓法院:千里奔赴执行 彰显司法权威

“你们怎么找到我的?!”这是被执行人郝某见到陈仓法院执行干警的第一句话;“唉,还是让你们找到了,该来的还是没有躲过!”郝某见到执行干警之后,惊讶之余发出了第二句感叹,表情从难以置信转变为一种复杂的状态,有惊恐、还夹杂着些许强横。

郝某,户籍江苏盐城,十年前曾在宝鸡市陈仓区开办彩钢加工厂,2013年雇佣陈某在加工厂上班,期间维修更换车间彩钢瓦时,陈某从高空坠落受伤送医,成植物人状态,经伤残鉴定评定为一级伤残。陈某家属为寻求赔偿,将郝某与其妻王某诉至陈仓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郝某、王某赔偿陈某经济损失10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由于涉案标的大,执行期间查封处置了彩钢加工厂的财产,再查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遂终结执行程序。之后被执行人双双回江苏原籍居住,长期下落不明。郝某与其妻王某躲避执行,给案件有效执行带来困难,历经多年仅执行到位26万余元。由于申请执行人陈某伤残程度大,经济赔偿多年得不到完全执行,其家属情绪较大。

为了依法有效打击逃避执行、躲避执行的“老赖”行为,陈仓区法院决定派员奔赴千里之外的江苏盐城,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对案件开展异地执行工作。由于被执行人郝某、王某长期躲避执行,在盐城市居无定所,且对其名下仅有的动产已经转移,给案件执行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和挑战。“再难也要执行,必须捍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陈仓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语气坚定。为了寻找被执行人,陈仓法院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公安技侦部门和交警支队,协助查找被执行人郝某给别人开车的车辆轨迹,经过连续两周的摸排,基本确定了郝某在盐城市经常活动的区域。

案情就是命令。5月9日,陈仓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寅君带领三名法官干警,紧急奔赴2600余华里之外的江苏盐城,到达当晚兵分两组,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前往执行人郝某经常出没的地方定点蹲守。经过执行干警日夜轮班坚守的不懈努力,终于在第三天清晨发现了郝某的踪迹。陈仓法院干警淮万波、晁攀峰果断采取行动,在当地一建材市场控制住了被执行人郝某,并现场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随后将郝某强制带至当地法院进行突击询问。期间,被执行人郝某态度强硬,拒不提供财产及收入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对郝某进行搜身,从其携带的手机中获悉另一被执行人王某的工作地点。随即,两名执行人员赶往王某工作的酒店,但王某已逃离了工作场所。执行干警立即在该酒店对王某进行财产调查,获悉其在该酒店有工资收入17033元未支付,遂向该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强制停止支付措施。经走访调查,被执行人王某已离开盐城、去向不明,执行人员随后前往郝某、王某临时租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陈仓法院执行干警此次跨省开展的异地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进展。

下一步,陈仓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执”责所在、攻坚克难的决心,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威慑力,灵活运用现代化执行手段,以雷霆之力粉碎“老赖”的躲债美梦,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速度、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