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翔织密古树名木“保护网”

宝鸡市凤翔区现有古树名木224株。其中,一级古树名木24株,二级古树名木32株,三级古树名木168株。为保护古树名木资源,近年来,凤翔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古树名木保护。

该院干警在摸排中发现,部分古树名木存在保护牌脱落、标志设置不规范、枝杈缠绕电线、遭受病虫侵害等保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养护职责,进行全面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制定了科学的养护方案,对辖区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调查,逐一进行了整改。

为凝聚护绿、增绿、管绿、用绿工作合力,该院以办理涉古树名木案件为契机,与相关行政机关密切协作,签订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两法衔接”、协作调查、会商研判、协同督办、业务交流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以“林长制”为抓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保护体系。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法治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织密古树名木“保护网”,为凤翔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