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太白县人民法院探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 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
宝鸡市太白县地处山区,群众居住相对分散,传统的诉讼方式在解决纠纷时往往存在成本高、耗时长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近年来,太白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构建了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网络,并与司法确认程序紧密衔接,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为快速、高效解决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司法治理新路径。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调解根基
太白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确保司法确认的规范化。2023年和2024年,该院先后牵头成立太白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太白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太白县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在全县7个镇设立了法官工作室,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法官作为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法官,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该院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调解技巧培训班以及典型案例分析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
完善工作流程,提升调解质效
近日,李某云到太白县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欠款9000元。原来,2023年10月,李某在李某云处购买了一套家具,欠付货款9000元,约定2023年底前付清。约定到期后,李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李某云多次催讨均未果。
受理案件后,太白县法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多次电话联系被告李某,但李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随后,承办法官前往李某的住所地,调查了解到李某两年前检查出脑梗后就再未工作,与其年逾八旬的母亲共同生活,家庭经济困难。经过沟通,李某对所欠家具款没有异议,但表示暂无能力给付。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
对当事人因情况特殊不能来院的案件,太白县法院积极上门开展诉前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此外,太白县法院制定了详细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流程和规范。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后,调解人员迅速介入,秉持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深入了解纠纷事实,倾听当事人诉求,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组织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太白县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快立、快审、快结,确保司法确认程序的高效便捷。
多元化解纠纷,彰显司法温度
太白县法院探索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涵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各类民事纠纷,真正实现了纠纷解决的多元化和全覆盖。
在一起因相邻通行引发的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矛盾不断升级。人民调解组织介入后,多次实地查看、耐心劝解。太白县法院适时提供法律指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
自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以来,太白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今年截至目前,太白县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03件,同比增加40%,超过前5年司法确认案件数量的总和。同时,该院一审民事案件受理501件,同比下降18%。司法确认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显著提高,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太白县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取得的成效,是宝鸡市基层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的一次成功实践。太白县法院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方的协同配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记者 史红海;通讯员 崔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