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全县公共健身器材普遍存在的管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让健身器材不再“带病”上岗

“潘支书,你们真是给大家办了件大事情。”4月23日,在眉县金渠镇枣林村健身广场锻炼的村民郭根慧一看到村党支部书记潘根虎,忙上前打招呼。

郭根慧口中的“大事情”是指健身广场焕然一新的健身器材。然而3个月前,这里的健身器材还是另一番景象:生锈的推胸器把手、摇晃的太极揉推器、破损的秋千……

变化始于一次特殊通话。

村民来电揭开隐患“面纱”

“我们村广场上的健身器材都快坏完了,每次带孩子来荡秋千,都提心吊胆。”2024年12月10日,眉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枣林村村民杨为国的电话:村里健身广场的太空漫步机踏板缺失、太极揉推器轴承外露、秋千座椅皮革风化严重。

这个来电引起眉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次日,由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敏卓带队的调查组展开排查。在枣林村健身广场,干警王甲殿发现:村里的两位老人正试图用铁丝固定松动的扭腰器站盘。“这哪是健身器材,简直是定时炸弹!”旁边一位村民的话,让在场的人心情沉重起来。

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健身器材的使用情况,眉县人民检察院历时2周进行“拉网式”排查。现状不容乐观:全县8个镇(街道)134个村民小组中,近20%的健身器材存在部件缺失,近50%健身器材超过使用年限。

检察建议破题“修管护”

“这些健身器材就像没娘的孩子,坏了也不知该找谁。”2024年12月19日,在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的农村健身器材安全座谈会上,枣林村村民王婷的发言引发共鸣。

眉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全县公共健身器材普遍存在管护问题。镇(街道)维护资金不足,村委会缺乏维护人员与技术,导致部分健身器材出现故障或零部件缺失后长期无人维护。尤其近几年发生了好几起摔伤事故,引发村民向相关部门索要赔偿。

2024年12月底,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槐芽镇、金渠镇等6个镇(街道)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迅速消除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巡查机制。

“推动全民健身,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农村健身器材既要建好,也要管好,不能让‘惠民工程’变成‘伤民陷阱’。”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陈鹏说。

至此,一场乡村健身器材维护行动在寒冬中展开。

健身广场重焕生机

4月23日,记者在枣林村看到,暖阳下的健身广场,扭腰器站盘、推胸器把手已经修复,秋千座椅皮革已经翻新,新装的乒乓球案旁边,两位村民正在打乒乓球……

“以前怕孩子受伤不敢来,现在几乎每天都来。”枣林村村民赵大妈笑着说。在她的看护下,5岁的孙子朵朵正快乐地荡着秋千。

变化带来的不仅是硬件升级。在槐芽镇,由镇政府和村民组成的“器材守护队”定期巡检;在营头镇,退休技工老周当起了义务维护员;在汤峪镇,健身器材安全知识纳入“乡村课堂”……

“我们从村集体经济收入里拿出3万元把破损器材全部更换了,还配备了器材管护员。大家对这事很满意。”潘根虎说。

从“管理盲区”到“全民共治”,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利杰感触颇深:“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深度融入基层治理,证明只有共建共治共享,才能让乡村振兴从愿景变为现实。”(记者 张英;通讯员 白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