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和标准,宝鸡市12个县区结合业务用房建设,整合镇村资源,全部建成了“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和标准,宝鸡市12个县区结合业务用房建设,整合镇村资源,全部建成了“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一、建立法律顾问与群众沟通联系机制

宝鸡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相对接。各县司法局为法律顾问制作了公示牌,并将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委办公室(或法律服务工作室)显眼位置,与此同时,在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贴出法律顾问联系电话,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以熟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事项的法律服务“全科医生”人员来值班,做好程序性、引导性法律服务。同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打造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

三、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宣传

为了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作用,宝鸡市司法局进一步利用公共法律体系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辖区居民延伸。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宝鸡市116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部建设到位,镇村改革后1157个行政村、188个社区也先后建立了公共法律室(联系点),全市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2017年,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2364次,开展法制报告267次。有力提升了群众法治获得感,为建设全市普惠、精准、及时、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