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宝鸡中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宝鸡分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作协议,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基本解决执行难”又增添了新手段。宝鸡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林出席签约仪式。
4月13日,宝鸡中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宝鸡分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作协议,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基本解决执行难”又增添了新手段。宝鸡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林出席签约仪式。
宝鸡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魏小明在发言中简要介绍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执行悬赏保险措施的目的,就是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给群众减负担,尽早让群众将“真金白银”拿到手。人保宝鸡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军介绍了执行悬赏保险的具体内容。宝鸡中院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法院执行局长,人保公司相关领导和部分媒体新闻记者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
宝鸡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林(右)与人保宝鸡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军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作协议
据介绍,“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专门针对执行悬赏而设计的一款商业保险。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保险后,只需缴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即可投保,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在保险期间内,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所涉财产变现后,法院向保险公司出具财产执行到位证明,则原本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的赏金将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并支付给举报人。
(宝鸡中院 文:宋普 图:刘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