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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启动执行案件团队办理模式

7月19日,宝鸡中院执行局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林宣布了《执行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宝鸡中院执行案件团队办理模式正式启动。

为契合执行规律,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宝鸡中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暨执行规范化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组成执行实施、综合、裁决、监督、信访等团队,采用团队方式办理执行案件,打破原来执行案件“一人包案”旧格局。立案后,执行案件统一交至执行综合团队,办理制式法律文书制作、送达,网络、线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等事务性工作。执行事务性工作由原来的员额法官办理变革为综合团队批量集中办理,既能精细化工作标准,又能提高工作效率。查控、划拨足额被执行人财产或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后,一部分较为简单的执行案件在执行综合团队就可以办结。

在完成送达和查控工作后,执行综合团队将还未结案的案件移送至执行实施团队,实行繁案精办。执行实施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若干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成。员额法官专注于执行方案制定、强制或惩戒措施采取等决策性工作,有利于增强执行工作强制性,营造执行高压态势,进而从源头上敦促债务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

执行案件团队化办理模式启动,是宝鸡中院推进司法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下一步,宝鸡中院将在实践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团队化工作机制,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推动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加速迈进。 (宝鸡中院 宋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