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鸡市中级法院建立了市县区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导制度,推动了各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精准打击”。

今年以来,为提高全市法院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高效审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宝鸡市中级法院建立了市县区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导制度,推动了各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精准打击”。

案件督导制度要求,县、区人民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要及时上报市中级法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指定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员额法官包案,市中院专业合议庭及包案法官对案件提前介入,随时跟进,及时指导解决案件程序以及案件定性、定罪证据标准及量刑处罚标准等问题,避免了同案不同判案件的发生。同时,县区法院在涉黑涉恶案件开庭、合议、宣判前,上报预案由市中院审查,涉黑案件还要层报省高级法院内审。

建立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导制度既是宝鸡中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更是宝鸡中院落实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的重要体现。目前,宝鸡中院已对各县区法院在审的17件一审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了专业合议庭及员额法官包案指导。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专业合议庭及包案员额法官,多次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赴县区法院指导案件一审审理,实现了辖区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