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近日,宝鸡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68件涉疫类案件逐一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案件办理,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近日,宝鸡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68件涉疫类案件逐一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案件办理,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市公安局坚持疫情防控和规范执法两手抓,回应实战需求,及时转发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配合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相关执法依据及注意事项》《办理四种涉疫类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规范执法“四个必须”工作规定,对涉疫案件坚持提前介入、跟踪办理、提级审核,严把案件受(立)关、办案程序关、调查取证关和监督管理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强化执法安全。全市各县(分)局在认真做好执法办案中心消杀防护和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的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使用远程讯问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通讯设备和移动警务终端,实现无接触讯(询)问、远程提讯和律师会见,既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又严密服务保障执法办案,最大限度减少办案民警和违法人员、羁押人员的接触风险,有效防止执法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评查整改。市公安局坚持打击违法、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和实现公正同步推进,从警情处置、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处罚裁量等方面对全市办理的65件涉疫类行政案件和3件刑事案件进行了研判和评查,评查出优秀案件11件,较差案件6件,纠正不规范案件2件。同时选取5件典型涉疫案件宣传公示,充分发挥办理涉疫案件指导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