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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下午,宝鸡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3月31日下午,宝鸡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各县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扫黑办全体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各县区院分会场同步参会。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穆永强首先宣读了《宝鸡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和《宝鸡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深化”任务清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邢志坚传达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精神和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精神,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并对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认清形势,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要求,明确专项斗争是重大政治任务的政治站位,处于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的历史方位,转为强化斗争韧性、标本兼治、打深打透的阶段定位,努力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发展三个经济的目标进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政治定力,将专项斗争抓紧抓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毫不动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要克难攻坚,努力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好高检院“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后的工作优势,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降低退查率和案件比。坚持对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加快办案进度、保障起诉质量,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和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提升办案质效。

要精准施策,继续深化“打财断血”。把检察监督贯穿黑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逐案审查涉案财产,准确认定显性“黑财”和隐性“黑财”,把涉案财产处置意见纳入精准化量刑建议之中。在财产刑执行监督方面要实现突破,加大涉案财产刑的执行监督,确保黑恶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合法,财产刑执行到位。

要深挖线索,协同推进“打伞破网”。将摸排“保护伞”作为检察办案必经环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协同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把专项斗争拓展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各个业务,同步审查是否存在黑、恶、伞线索,对检察环节中排查并移送的涉黑涉恶线索,指定专人跟踪督促,在职务犯罪侦查方面要做到敢于亮剑,着力解决涉黑恶伞线索转化率低的问题。

要拓展职能,积极助力综合治理。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努力落实“一案一整治”的要求,深度剖析案件中行业监管漏洞,强化检察建议跟踪问效,通过办理一案推动一个领域、一类问题的社会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要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案件保质高效办理机制、线索摸排常态机制、上下联动协调机制、参与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为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乔茜娜 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