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槐树下解纠纷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礼泉法院史德人民法庭把法庭搬到了原、被告所在的村中,巡回审理了一桩离婚纠纷案。
1995年张某与段某在打工中相互产生了好感,后经接触了解,双方确立了婚姻关系,1998年6月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婚后生育一男一女。2015年9月双方在礼泉某地段购买了一套单元房。共同生活中,由于双方不注意夫妻感情的培养,所以常因家庭琐事而发生矛盾。2013年张某请求与段某离婚,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此后,双方一直分房而居婚姻名存实亡。2021年8月,张某又一次向礼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巡回审理,就地解纷。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因双方积怨较深,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主动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和解协议。
此次庭审有该村村民数人参与了旁听。庭审后,承办法官又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崔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