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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快速办案获称赞

日前,一名申请执行人来到淳化法院执行局,送来印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表达对淳化法院执行局和执行干警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由衷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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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原告姚某与被告中核能源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淳化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于2021年6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姚某外送线路设计咨询费150000元和租车费用14000元。因被告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原告讨要无果后,于2021年7月向淳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明确告知其拒不申报财产、不主动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采取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并对其银行账户资金等财产情况进行详细查控。通过调查,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化县支行的账户上有存款,在其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将案件款项划拨至淳化法院执行案件款专户,并通知申请人已及时领取。

淳化法院执行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期间,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执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申请人的认可和赞扬,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宗旨。

(淳化法院 郗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