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微信跨国解纠纷
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在国外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赵某某原籍黑龙江,2020年7月在三原服役期间与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向被告发放贷款14.7万元。履行期限届满,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催收无果后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法官李晓丽通过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与被告联系,但两个号码均为空号,通过运营商也无法查到被告的联系方式。原告多方打听后,向李晓丽提供了被告父亲的联系方式。李晓丽及时电话联系被告父亲,被告父亲称被告在国外无法联系。李晓丽没有放弃,按照被告身份证地址向被告家中邮寄了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被告家人收到邮政快递后的次日,便与李晓丽联系,因其身在国外,距离遥远,加之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庭应诉。李晓丽告知其可以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参与诉讼活动,但被告身在国外,没有国内手机号码,无法获取验证码,故不能使用该小程序。李晓丽便添加其微信,询问案件基本事实,在了解基本案情并征得原、被告同意后,与原告代理人、被告、书记员组建了四人微信聊天群。在微信聊天群里,李晓丽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赵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