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用司法救助守护法律的温度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不仅是对因案致贫家庭给予的物质救助,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心灵慰藉。

2021年12月,何某某乘坐门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时,与何某甲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尾部相撞,致乘车人何某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此起道路交通事故中,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门某某负全部责任,需赔偿何某某损失,但门某某系未成年人,何某某的家庭几乎无法得到赔偿。

该案移送检察院第一时间,第三检察部主任刘娜与控申干警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应通过带案下访实地调查了解何某某的家庭实际状况,进一步确定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立即组成救助调查小组。经过对何某某所在村委会及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何某某家庭状况极为困难,以前属于村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还被纳入低保。何某某的母亲早年便离家,爷爷两年前去世,父亲也因病在何某某车祸的第二天去世,然而不幸再次降临,何某某因抢救无效于今年1月死亡,家里仅剩70多岁疾病缠身的阮奶奶独自一人生活,祖孙三代的相继离世,使其一度陷入绝境。

在确认本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后,为了从长远保障并挽救这个家庭,检察干警在决定给予阮奶奶国家司法救助的同时,又到其所在镇政府了解这个家庭的现有保障情况,建议镇政府为阮奶奶做好基本生活的保障,并希望通过检察院与镇政府联合救助的方式扶弱济困,使阮奶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它为无数像阮奶奶这样的案件受害人家属伸出援手,为他们点亮“希望之灯”。今后,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的衔接,力争通过多元化帮扶手段,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困难群众,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实效,在办好“一个个小案”中传递检察司法温度,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泾阳县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