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上门办案暖人心
“真没想到,你们能够体谅我行动不便,专门到家里来处理我的事情!”怀孕八个多月的孕妇看到办案法官考虑到自己的不便专程上门办案激动地说。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人民法院阡东法庭办案法官唐参军同志带领法官助理、法警等人,来到咸阳市曹某某家中办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曹某某与被告魏某某系邻居,2021年9月20日被告魏某某家中房屋倒塌,将原告曹某某放在自己院子中的小车塌坏,原告曹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被告魏某某辩称,由于原告曹某某将雨水排到他家墙根,才导致房屋倒塌,所以原告曹某某对房屋倒塌、车辆损坏负有间接责任,并要求原告曹某某赔偿自己房屋损失。
开庭审理期间,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委托诉讼代理人多次做沟通工作均无效。考虑到天气炎热,原告曹某某目前已怀孕八个多月,不便出行,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唐参军当即决定亲自上门做调解工作。原告曹某某见到办案法官后,被其真诚、体谅、负责所感动,经过耐心劝解,原告表示会认真考虑法官的调解意见,尽快给出答复。
阡东法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一站式建设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坚持“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的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礼泉县人民法院 姜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