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 新模式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彬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创新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径。
搭建平台 构建化解新模式
本着行政复议阶段坚持化解先行的目的,彬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彬州市司法局联合设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体化工作站,搭建“行政复议+检察监督+行政争议化解一体化”平台,实现检司联动,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监督纠正、引导和解、释法说理等有效举措积极促进争议化解,创新行政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的新机制。
建立制度 树立化解新标杆
依托化解平台,彬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彬州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指引检察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适时有度的开展化解工作,为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落细提供遵循。立足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强化内外部沟通协助,通过信息联通、力量联合、风险联控、社会联动,不断增强争议化解整体合力,积极打造争议化解新格局,以公正高效着力提升争议化解实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通。
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能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自觉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践行为民宗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通讯员 宁亚利 杨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