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保护机制,构建水域治理新格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秦都区“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咸阳市秦都区河长制办公室、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七条,对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线索移送及办理、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各自在保护河湖生态方面的职能作用,构建责任明确、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为推动河湖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深入贯彻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了水生态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河湖长办在河湖治理保护的协作配合,推进区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下一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动落实《意见》,将其作为建设秦都区“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的法治支撑和保障,切实做好河湖生态保护,促进秦都区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