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五个一”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今年以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五个一”,旨在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
该院创新建立“1+3”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业程度,邀请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作用。在个案指导中,由该院向咸阳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委托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组建专业队伍,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订《家庭教育指导协议》,内容包括指导期限、委托事项等,有针对性地为失职监护人“补课”,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利用已配备的心理测评系统,在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现教养不当导致亲子关系出现裂痕时,经征询相关当事人意见后,对监护人及未成年人进行亲子关系类心理测评,用科学数据说话,使监护人直面测评结果,倒逼其改变监护方式,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作为的转变。
针对未成年人在青春期普遍出现的亲子问题,该院精心设计课程,以“法治微课堂”“家长课堂”等为载体,开展“家长课堂——青春期的孩子更需要你”“青少年课堂——法治·青春·成长”“青春期心理健康主题课——拥抱青春,绽放芳华”等系列活动,以检察力量助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对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持续开展跟踪回访,利用微信、电话、实地见面等方式,做到涉罪未成年人线上报情况、线下交汇报,还将强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写入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以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刚性。(记者 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