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律监督之笔 书生态保护答卷 ——咸阳市检察机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述
立案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977件,其中公益诉讼检察案件911件;种植生态公益林351.24亩,挽回、复耕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8.32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12家;保护被污染土地834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2.7万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8万吨……8月15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咸阳市检察机关三年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生态环保领域取得的成效。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咸阳市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作用,为推进美丽咸阳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构建新局面
“在履职中,我们牢固树立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通过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法律监督效能。”8月15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鹏说。
2020年6月5日,武功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县域内的河湖开展巡查时,发现部分河堤两侧有居民向河堤内倾倒生活垃圾的情况,污染了河流生态环境。“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和相关行政部门、涉案地乡镇政府进行了磋商,商定了整改方案。”承办检察官邵利利介绍,整改方案制定后,涉案地乡镇政府立即对河道倾倒垃圾问题进行了彻底治理。武功县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以此为契机,武功县检察院检察长联合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巡河,使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彬州市检察院在办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出台了农业废弃物清理处置实施方案,建立了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工作成效。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咸阳市检察院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采用交办、领办、提办等方式,一体化统筹调配全市办案力量;提请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将检察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深层延伸。全市组建了16个生态环境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形成了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同时,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为民办实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咸阳市检察机关在大气污染防治、古树名木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扎实开展整治活动,有力保护了全市生态环境。
凝聚新合力
“在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案三查三跟进’,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同步审查、同步办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确保对生态环境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减。”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白振飞说。
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屈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屈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砍伐杨树29棵。经查,屈某砍伐树木的林地属于国家公益林地,砍伐的杨树木材蓄积量约12立方米。三原县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程参与办理该案,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森林防护管理漏洞,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乡镇政府送达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今年3月,三原县检察院在案发地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助力林业资源保护现场会,设立了碳汇修复基地检察公益林。
全省四个跨区划检察机关成立以来,咸阳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协作配合,协同办案,充分发挥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的优势,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咸阳市检察机关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与河(湖)长办、林长办、田长办,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与沿黄河流域、渭河流域、泾河流域检察机关通过上下游协作、左右岸协同的方式,共同促进黄河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咸阳市检察院与市中院在长武亭口水库建立了彬长水源地司法保护基地,在马栏革命旧址建立了革命文物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生态保护、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永寿县检察院在翠屏山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室,组建了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提升新成效
2022年,围绕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咸阳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了“益融乡村”品牌建设活动,累计办理涉农检察案件552件,4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和典型案件。
淳化县检察院打造“树绕村庄 绿满淳化”生态检察品牌,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整治改善乡村环境;武功县检察院打造“‘3+益’生态环境检察”亮点品牌,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泾阳县检察院探索建立“刑事惩戒+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将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有效衔接;旬邑县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的破坏林地生态环境案件……咸阳市检察机关通过创建品牌、建立机制、行动实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效。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咸阳市检察机关积极调研分析,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力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点。此外,咸阳市检察机关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参与办案,弥补专业知识不足的工作短板;依托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办案,提升了办案质效。
三年来,在生态环境领域,咸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5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2件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法评为典型案例,5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乡镇政府履行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收录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
“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升生态环境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说。
(记者 郭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