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发挥检察建议监督职能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咸阳市委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在平安咸阳、法治咸阳建设中的作用,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为全市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落实省、市委部署,持续健全机制,强化协作,压实责任,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持续完善。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为出发点,着力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及时提出检察建议4229件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与采纳,引导推动相关职能机关瞄准短板弱项、定向施策,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
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向金融监管和银行业、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就金融风险、环境污染、水域监管、资源保护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切实整改,保护了国家资源、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此前,市检察院就咸阳市银行业部分机构在工作管理、业务开展等方面存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机制需要优化、监督体系尚需完善、风险防控与责任意识不足等管理漏洞问题,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监管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监管分局高度重视,并对检察建议的内容予以认可和采纳,第一时间就检察建议针对的问题进行纠查整顿,对相关机构进行及时约谈。该检察建议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切实维护了金融安全,被最高检评为全国职务犯罪检察条线优秀检察建议。
聚焦保障民生福祉。检察机关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就校园安全、校外违规培训、医疗商品销售、食品安全、公司注册资本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护、物流寄递行业中存在的个人信息泄露、快递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监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等城市弱势群体的相关权益保障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涉及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促进行业系统治理,维护民生安全,以实际行动落实最高检一号到八号检察建议。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诊所、卫生室存在药品存储不规范、使用药品过期、从业人员无证行医、未按规定收集、转运医疗废物等问题,存在医疗安全和疾病传播隐患,于是依法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某街道办事处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涉案违法问题进行查处,排除医疗安全和疾病传播隐患。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认真整改,立即对医疗安全隐患和疾病传播隐患问题进行排除。实现以检察建议为抓手,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护航广大群众就医安全。检察机关也注重从民生“小切口”入手,充分关注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通过检察建议织密群众权益保障网,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准化、更加有温度。针对用人单位未充分保障孕期、哺乳期妇女休息权益等问题,渭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构建妇女劳动权益保障齐抓共管格局。与渭城区妇联联合印发了《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在线索移送、司法救助等多方面达成合作意见;联合设立“渭城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选聘60名街办和社区工作者作为联络员,建立起“渭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的妇女权益保障网格化管理机制。该机制建立以来,已接待来信来访妇女120余人,救助符合条件的妇女28人,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该案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件。
为基层探索实践引路护航。检察机关向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就税收漏洞问题、建筑垃圾、餐厅厨余垃圾、光污染等影响市容、污染环境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及小区物业管理等问题制发多份检察建议,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制度机制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积极推进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堵塞制度漏洞。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当地存在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漏洞,决定依法启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调查。向县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六家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六部门依法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补齐耕地占用税征管的制度短板。六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全部按期回复并表示采纳检察建议。随后六部门联合制定《三原县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制度》,县税务部门印发了《三原县税费共治办法》,当年全县耕地占用税征收同比增加50%,也进一步强化了税费征收工作的制度保障,填补了税费征管漏洞,达到了长治长效的目标,保护了国家利益。
聚焦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以检察建议为沟通桥梁,促进相关问题整改,维护执法、司法规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寿光市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立足案件事实和证据,对法院调解内容进行实质化审查,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再审和改判。通过检察建议的有效办理,打击了虚假诉讼,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此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全省优秀检察建议”。(郭冰馨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马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