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淳化首次召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听证会
1月5日,咸阳市淳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对5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
承办检察官就拟提出行政处罚意见的5起不起诉案件基本案情进行了介绍,并总结归纳了争议焦点。行政机关代表从案件事实认定、主要证据方面进行了阐述。听证员对存在的疑点进行了针对性提问。与会人员结合案情对法律适用展开深入探讨。在评议环节,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进行行刑反向衔接非常有必要,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被不起诉人进行处罚,对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会后,检察机关将参考听证员评议意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度。自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件。此次听证会是该院首次就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听证,是将行刑衔接中的检察职能置于阳光下运行的有益探索,也是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路径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