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抓捕破大案——咸阳“1·25”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侦破记

2023年7月25日,咸阳市秦都区“1·25”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在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最后一名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此,这起自2021年开始,历时42个月侦办、涉案资金6000余万元,涉及陕西、湖南、安徽、四川、黑龙江、福建、上海等20余省市的“1·25”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网络案件成功告破。

快递包裹中现踪迹

2021年1月,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对物流寄递场所检查时,发现数个收货人均为胡某的假冒卷烟包裹。执法人员经深入调查,发现胡某多次购买非法卷烟,上下线涉及人员多、资金大。执法人员及时将线索上报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公安、烟草部门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利用微信购买的假烟大部分来自微信昵称“洋(泰某洋)”的人,且与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办理的一起案件有关联。经过多次案情研判,专案民警判定其背后必有一个庞大的非法卷烟销售网络。鉴于案情涉及人员多、资金大,公安机关迅速联合烟草专卖部门启动卷烟打假打私协作机制,对该案立案侦查。

2021年1月25日,公安、烟草成立“1·25”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专案组,并确定了“全面梳理、线面结合、重点核查、分层控制、集中收网”的办案思路,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一场跨省抓捕、断链条、破大案的攻坚战拉开序幕。

抽丝剥茧查团伙

专案组经调查发现,泰某洋没有固定职业,但物流货物寄递异常频繁,微信、支付宝账户经常有大量汇出、汇入款。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决定以泰某洋为侦查突破口,采取“线上+线下”侦破方式。经多次走访排查,办案人员线上调取泰某洋的真实身份、微信、支付宝资金流向等信息。

2021年8月,初步摸清涉案团伙及基本事实后,办案人员赶赴深圳、杭州以及泰某洋所在地安徽等地进一步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泰某洋实名华某某,是安徽省淮北市人,其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不法交易,以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进行资金流转,并以寄递方式贩卖假烟,其上下线的真实身份辨认难度极大。

办案人员经过对数十万余条微信记录、交易记录、银行流水抽丝剥茧 缜密侦查,基本摸清该团伙的组织构架、人员身份及活动轨迹、交易方式、仓库地点、资金往来等关键信息,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据查,嫌疑人华某某主要上线是广西南宁的盖某。华某某通过盖某进货,再用微信等网络平台联络,将假冒卷烟由快递点发往河南、广东、福建、山东、陕西、湖北等12省35个地市的50余人,交易频次、金额、数量惊人。

跨省抓捕断网络

在掌握华某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网络后,专案组决定对嫌疑人华某某及其上线盖某等人实施抓捕。

专案组于2021年8月27日、9月3日、12月5日,分别对盖某及其上线实施三次集中抓捕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5人,现场查扣假烟14万余支。办案人员连夜突击审讯。在证据面前,嫌疑人盖某交代了另一上线刘某,其为黑龙江人,长期居住在广西南宁。2022年11月11日,专案组赶赴南宁市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强制措施。至此,嫌疑人悉数落网。

2022年12月16日,被告人杨某、盖某等5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在永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盖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杨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李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淡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1月11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取保候审。7月25日,“1·25”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最后一名被告人刘某在永寿县人民法院被公开宣判。6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法律制裁。

“1·25”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网络案,涉及陕西、湖南、安徽、四川、黑龙江、福建、上海等20余省。在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咸阳市烟草专卖局、秦都区烟草专卖局的努力下,集中公安、烟草部门骨干精英全力侦办。该案共涉及销售、购进、运输、存储等4个犯罪层级,共查获涉案卷烟实物14万余支,标值24万元,涉案金额1426万余元,查扣涉案车辆1台、手机、银行卡若干。(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