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三原法院:柔性司法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年来,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地风土民情,以“促进家庭和睦、修复家庭情感”作为家事纠纷的裁判主线,积极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为辖区和谐建设贡献了司法正能量。
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
秉持“类案专办”的理念,今年初,该院成立了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家事审判团队承担着除基层法庭外的院内所有婚姻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由两名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性员额法官组成。
在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该团队发挥女性审理家事纠纷心思细腻、态度柔和、亲和力强、易于沟通的优势特点,从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及情感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引导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
创新审判工作方式
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团队汲取先进经验,结合审判实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建立家事调解员诉前调解机制。该院在接收诉讼材料后,由家事调解员先行介入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这一举措一方面弥补了家事法官不足的现状,另一方面节省了审判资源。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为有效化解家事案件中因离婚、家庭暴力等导致的心理问题,该院设立心理咨询室,由法院特聘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疏导。推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为避免冲动型离婚,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夫妻双方只是出于一时之气要求离婚,家事法官不会立即出具离婚法律文书,会给双方留有2—3周的考虑冷静时间,至今有11起案件当事人双方来院自愿撤回诉讼,夫妻双方重归于好。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仍无和好可能,判决或者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依当事人申请及时出具离婚证明书,为当事人的隐私提供最大限度保护。
协作联动共化纠纷
该院建立以法院为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常态化协同机制参与解决家事纠纷,凝聚家事纠纷化解的协调力、凝聚力。
一方面联合社区、司法、妇联、学校等部门,建立一体化多元化解纠纷调处机制;另一方面,通过聚焦个案协调,将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倡导法官转变审判思维、走出去办案,形成良性互动、多方参与、有效衔接的家事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发挥整体合力,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审判工作之余,家事审判法官们还参与县妇联开展的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与孩子们亲切互动、详细了解孩子们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当好儿童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维护人。
数据显示,三原法院2024年1月至7月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279件,其中涉及离婚纠纷案件249件,调解撤诉265件,调撤率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