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主要特征,并伴随着基层社会形态、社会需求以及社会矛盾的变化不断创新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在实践过程中,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社会矛盾的新变化、抓住社会矛盾的新特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目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类型复杂化等特点。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要有综合性的眼光,深入挖掘矛盾纠纷背后的根源性问题,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本质上讲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力量的经验,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要始终围绕人民群众,有效整合社会基层力量,构建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大格局。检察机关要以深入开展检察“双进”工作为契机,通过培训、举办大讲堂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网格员的工作能力,发挥好网格员熟悉基层、了解群众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好群众矛盾,让矛盾发现在早、解决在小。要通过做好“群众身边的检察院”,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提高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群众更广泛、更深入、更实质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各部门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从传统群众工作方法向现代群众工作方法转变,从线下群众工作方法向线上群众工作方法拓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使基层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始终坚持法治化建设,畅通群众合理诉求表达通道。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为基本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其中包括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培育法治化社会环境。长武县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探索建立了“三联共治”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机制,坚持网格主查、政法领查、群众助查;建成县镇村三级全覆盖的社会治理中心,发挥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法治服务、信息研判、处置督办五大功能;建立了社会治理现代化信息平台、“长通办”管理端和应用端“一平台两终端”,以信息化的方式畅通了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方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基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普法宣传、法治讲座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要充分借鉴乡规民约、“红黑榜”等作用,结合地域特色,将自治与法治、德治、智治有效融合,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让“五老乡贤”、乡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推动治理体系更为完善、治理制度更为健全、治理效能更为提升。
始终坚持法治宣传,实现法治教育和依法维权良性互动。首先,要加大普法力度,在普法内容上注重实用性,了解当下群众需要什么,以贴近日常生产生活为出发点,让群众能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提高社会法治水平。目前,长武县实现371名“三官一律”覆盖全县镇村,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及各镇政法工作专班成员一同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免费心理疏导等服务,推动治理力量下沉网格。其次,要加强以案释法,通过检察公开听证、巡回审判、法律“九进”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讲清事理、讲明法理,通过普法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人人尽责、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良好局面。再次,要加强走访排查,解决群众的“关键小事”,敢于“面对面”“心贴心”,通过持续深入走访,进田头、坐炕头,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释法明理、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解决群众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切实的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丰富和拓展基层治理方式方法,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着眼于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和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