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为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司法动能
4月10日,长武县检察院干警走访长武刺绣非遗工坊。通讯员 胡玉焕 摄
4月10日,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长武金醇古酿酒厂,了解被列为陕西省、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醇古(鹑觚)酒酿造技艺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和技艺特点,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为非遗保护注入司法动能。
自“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各项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以检察之力守护文化根脉,保护文化遗产。
认真贯彻落实,用心寻访保护。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长武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积极开展工作,将寻访、办案、传承贯穿始终,截至目前,共寻访文化遗址9处、省级传统村落2处、非遗项目3处;运用“文物安全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并通过巡查发现遗址标志石碑被随意迁移等问题,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份,建议在文物保护单位处设置文物保护标志石碑,确保文物保护范围清晰可见。
强化思想引领,深度融入党建。该院党支部高度重视,一致认为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既是重大专项工作,也是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载体,专题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3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2次,将机关党建的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及时转化为案件办理的行动优势,凝聚全体干警的思想共识;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分组讨论,充分认识专项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和党员干部的职责使命,坚持做到业务开展到哪里,组织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加强部门协作,汇聚保护合力。该院联合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4部门建立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保护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协调相关文物管理机构及各行政管理机关做好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巡查工作,全面排查县域内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重点对辖区昭仁寺、洪家镇董家坪遗址、长武天齐殿、长武醇古酒酿造技艺法、长武刺绣、赵秋娥剪纸保护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聘请2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收集分析公益诉讼线索,不断扩大破坏文物、文化遗产线索来源。
加强宣传力度,悉心保护传承。该院结合自身地域特色,通过本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在微信平台推出8期专项宣传,其中被陕西检察转发1期、被咸阳检察转发3期;同时,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组织检察干警走进中心广场、街道、商铺、农贸市场、乡村、集市等地向群众宣传讲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
“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围绕县域文化特色,持续贯彻落实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强化各项措施,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法治支撑。”长武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郭朝霞;通讯员 程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