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法院聚力联动执行保权益

9月22日,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执行职能,联合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功镇派出所开展银法警联动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成功推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周某于2023年6月在武功镇信用社借款用于猕猴桃种植,贷款于2025年1月2日到期。借款存续期间,周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该笔贷款转为不良贷款。2025年10月,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借款人配偶提起诉讼,案件于今年6月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多次开展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消极应付,拒不配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时值猕猴桃成熟上市、集中销售的关键节点,申请执行人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名下猕猴桃园的猕猴桃已进入采摘销售期,存在转移销售款的风险。为把握有利执行时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武功县法院迅速启动银法警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对接武功镇派出所、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联合执行专班,前往财产所在地开展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及在场人员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逃避执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武功镇派出所民警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保障执行平稳推进;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提供借款档案、欠款明细,配合开展沟通疏导。经释法明理、沟通疏导,被执行人态度逐步转变,认识到消极对抗无法解决问题,当场作出还款承诺,约定按期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