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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3月22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共7部分23条,主要聚焦疫情防控中全市法院妥处涉疫案件、优化诉讼服务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积极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大局、能动保障大局,通过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防范社会风险,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铜川、法治铜川。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依法惩治扰乱防疫秩序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和涉疫职务犯罪,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有序。要依法妥善审理涉疫合同纠纷、金融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人格权纠纷以及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破产案件,着力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供给,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要依法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助力企业纾危解困、复工复产。要认真落实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在线立案、在线审理、在线执行等在线诉讼活动高效规范运行,着力用线上诉讼服务的简便解决人民群众因疫情带来的线下诉讼的不便,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不利影响,加力推进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提质增效。

(铜川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