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3月28日,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专项斗争”到“常态化打击”,铜川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持续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铜川、平安铜川建设。
铜川市检察机关在全面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铜川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对今后一个阶段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从严惩处机制、精准高效的案件办理机制、一体攻坚的协作配合机制、主动作为的综合治理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保障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梳理出18条具体内容,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细落实。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后,铜川市检察机关把“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融入日常办案工作,继续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从优配置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对涉黑涉恶案件协同发力、集中攻坚,高质高效推进。持续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制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和党员示范作用,形成院领导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常态化的工作格局。
铜川市检察机关规范办案标准,持续落实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把关,涉恶案件由市检察院把关的制度,加大指导力度,统一执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为防范类似案件发生,推动源头治理,铜川市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反映的社会痛点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排查整治行业乱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成龙 任得平)